如何高质量建设涉台经济合作园区?福建省人大代表助解“成长的烦恼”******
(台海观澜)如何高质量建设涉台经济合作园区?福建省人大代表助解“成长的烦恼”
中新社福州1月14日电 (记者 龙敏)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先后设立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各种涉台经济合作园区,有效推进了闽台经贸交流合作。但目前,涉台经济合作园区频遇政策优势不明显、台资项目及人才数量少、引才环境还不够优化等“成长的烦恼”。
在正于福州举行的福建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福建省省长赵龙表示,将高质量建设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涉台经济合作园区。与会人大代表也纷纷建言,加快推动涉台经济合作园区转型升级,提升闽台产业融合与经济交流承载力,助力福建加快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福建现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数量居大陆首位,已吸引天福集团、漳州钜宝生物等一批台企进驻。但是,这些台农创业园及台企在升级发展中也面临基础设施较薄弱、销售“水土不服”等现象。
福建省人大代表、漳平市市长李毓文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有着“大陆阿里山”之称的漳平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内,台农生产的永福高山茶品质佳,但因品牌营销不到位等原因,茶叶卖不动、品牌打不响、特色难彰显。
他建议,进一步支持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高质量发展,重点扶持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给予倾斜支持;积极引导台农开拓市场,指导互联网平台协助销售永福高山茶等台农生产产品。
泉州台商投资区是福建省6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之一,已引进颐和医院、德润产业园等168家台企,总投资202亿元(人民币,下同),并引进132名台湾高层次人才。
福建省人大代表、泉州弘晟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董事长郭炳森说,目前,泉州台商投资区存在财税、医疗器械和药品市场准入等政策“瓶颈”,全区规模以上台资企业仅6家,企业体量较小。
郭炳森建议,适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赋予更多惠台利民举措,鼓励和支持拓宽应通尽通新路径。
漳州古雷石化基地是国家发改委唯一确认的大陆台湾石化产业园区,截至目前已投产、在建、签约产业项目48个,总投资3226亿元。福建省人大代表、漳州市政协副主席戴鹏飞建议,要积极创造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与新型合作模式,利用海峡论坛、两岸企业家峰会等平台,深化闽台石化产业对接合作,继续引进一批台湾补链项目、延伸项目、升级项目;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抓住当前东南亚石化市场超景气周期,将产品销售出去。
平潭是大陆唯一对台综合实验区,致力于打造台湾同胞“第二生活圈”,具有独特的区位、通道、政策优势。福建省人大代表、福建医科大学党委书记陈晓春指出,平潭已实现对台主要港口客货航线全覆盖,进出平潭岛陆路物流双通道也已经形成,两岸人货往来、贸易通关便利;占地面积约100亩的平潭海峡医药健康产业园,为打造两岸中药材贸易集散地提供了载体。
陈晓春建议,在平潭设立两岸中医药标准分中心,探索两岸中医药标准互认互通;将平潭作为大陆对台中药材主要输出口岸,推进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运作;在平潭设立两岸乃至国际中医药论坛、产业交流大会,加强中医药交流合作。(完)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