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情—两岸“同扬文化·喜迎新春”书画联展在北京、台北、高雄举行******
中新社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 李晗雪)由黄埔军校同学会、北京至高美术馆与台湾史记文化出版社、台湾振兴中华民族暨文化经济促进协会共同举办的黄埔情—两岸“同扬文化·喜迎新春”书画联展暨送春联活动30日在北京、台北、高雄同步举行。三地会场均展出来自两岸名家的书画作品,并通过视频连线互动交流。
据悉,此次联展中,大陆知名书画家创作了200余幅作品赠予台北、高雄会场;北京会场也展出多幅来自台湾书画家的佳作。活动当天,三地会场总计有近300位嘉宾出席,分别是来自中华海外联谊会、民革中央、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全国台联、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北京市黄埔军校同学会等单位的嘉宾,两岸及港澳知名书画家,台湾黄埔退役将军、军人和亲属等。
开幕式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主席郑建邦在视频致辞中指出,中华文化是两岸同胞共同书写、共同创造的,数千年来一直滋养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当前,两岸同胞都有高度文化自信,无论任何势力任何人想篡改、歪曲、抹杀中华文化,都无异螳臂挡车。中华文化已深深融进每一位中华儿女的血液里、情怀中,必将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也必将为两岸同胞同尊共护。
郑建邦指出,本次书画联展活动得到两岸同胞的广泛响应和积极参与,为两岸同胞享受中华文化的丰富魅力,品味文化里的乡音乡味、乡愁乡情提供了平台、创造了条件。希望两岸同胞继续探索包括书画联展、写春联等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力度,共同在捍卫、创新、弘扬、传播中华文化的历史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台湾海基会前董事长林中森及部分台湾退役将官分别在台北、高雄会场开幕式上致辞。嘉宾们表示,要共同珍惜和弘扬祖先创造传承下来的中华文化,充分发挥它在民族复兴进程中凝心聚力的作用。
开幕式后,三地会场分别对各自展出的书画作品进行导赏。接着,各会场内的嘉宾以“同扬文化·喜迎新春”为主题进行书画创作,写春联写“福”字,祝福同胞、共迎新年。(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